2019年被中央追逃办列为“追赃工作年”,国家监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地方办案机关对一批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推动多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出具的职务犯罪案件冻结、没收裁定,外逃腐败分子“营养源”被进一步切断。彭旭峰案正是释放出这一鲜明信号,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打击下,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只会越来越小。
“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作出新的部署。
“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既立足当前,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追逃追赃体制、机制、制度,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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