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旗号,以消费返利为噱头,引诱他人成为会员,设置高额奖励制度诱使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加入,并从中获利。近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文某兴提起公诉。
2014年1月,黄某(另案处理)伙同他人注册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委托某科技公司设计开发17个计算机软件,以云联商城对外试运营,2015年1月正式运行。
云联惠将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普通会员不需要交纳会员费用,金钻、铂钻会员分别需要向云联商城交纳99.9元和999元的会员费。该商城利用其系统计算机技术,在上级会员推荐下级会员,或同级会员推荐同级会员中,通过缴纳会费形成白积分,以"白积分嘉奖"的方式,形成缴费会员的层级关系和计酬,从而实现层层计酬。为吸纳更多会员参与,云联惠以铂钻会员为基础,设立代理制度,从而快速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据悉,云联惠公司的代理按行业、区域划分为8级20项。
2016年5月,被告人文某兴经人介绍加入云联惠传销组织,交纳3.6万元成为桃江代理,2017年9月,被告人文某兴在云联惠总部交纳20.8万元成为云联惠益阳市公司的架构师,同年12月,被告人文某兴和另外两人在云联惠总部共交纳41余万元后成立云联惠桃江县公司,其中被告人文某兴花18.85万元以其儿子的名义取得了云联惠桃江县公司董事长职务。
被告人文某兴加入云联惠传销组织后,以消费全额返利,消费者的消费等于无本消费,返还速率按系统规则每日约万分之五,大力发展他人加入云联惠并注册成为会员,从中获利。截止至2018年5月15日,被告人文某兴发展下线人数达到73人,层级达8层,其中铂钻会员43人,普通会员30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文某兴以提供商品销售网络平台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以白积分嘉奖的形式作为层级体系,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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