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雷宏)
2025年10月15日,秦都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葛建宏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分家析产纠纷。在葛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圆满化解纠纷的同时,还成功修复了因矛盾而受损的亲情关系。
原告郭某与被告姜某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姜某是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随郭某一家生活,期间所在村组遭遇拆迁,郭某父母去世后,姜某继续跟随郭某生活。后来,姜某的法定代理人变更为其同父异母的弟弟姜某某。位于XX苑X号楼XX室的房屋产权归姜某所有,但房屋的装修费用是郭某出资的。郭某认为,自己为姜某的房屋出资装修,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姜某返还装修费用。
鉴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以及姜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殊情况,葛法官深知,这起案件不能简单地以判决方式处理,否则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的矛盾,甚至导致亲情破裂。因此,葛法官在庭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然而,由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多次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过程中,葛法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敏锐地捕捉到了案件的切入点。他耐心地释法明理,逐渐消除了双方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同时,葛法官还向被告代理人详细阐述了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原告理解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在葛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原告当庭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秦都法院坚持运用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调解工作摆在前端,用心用情调解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传递法治温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为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