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谢谢法官帮我追回来欠款”,魏女士在拿到欠款后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说。 近日,两起案件的同一当事人王某甲委托妻子魏女士向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印有“为民做主悬明镜,主持公道守天平”的锦旗,表达对法院高效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案情一:
2014年1月29日,被执行人刘某因急需用钱,向申请人王某甲借款20000元,由王某乙担保,刘某清偿部分利息后再未向王某甲偿还借款,王某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法律后果。王某乙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主动联系办案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偿还债务,但是对于该案的追偿程序需办案法官答疑解惑。最终,办案法官耐心地为其解答了相关问题,王某乙放下担忧,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借款偿还。
案情二:
2018年12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丙因急需用钱,向申请人王某甲借款18000元,后王某甲多次催要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丙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王某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丙联系沟通,王某丙依然不履行义务,且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场。2025年3月13日,执行法官在知晓王某丙位置的情况下,果断将其拘传至佳县法院执行局。起初,王某丙态度消极,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偿还借款,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继续拖欠欠款,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震慑下,王某丙最终同意分期偿还债务,本案顺利执结。
“这些钱都是我和我丈夫辛辛苦苦挣来的,非常感谢执行法官将我的血汗钱追回” 魏女士激动地说。
一次执行,一份责任,一面锦旗,一份肯定。佳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工作理念,以良好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