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建立刑事和解案件评估机制。科学的评估机制对于监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应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明确刑事和解的案件的评价工具,可以引入公众评价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民众的监督意识。司法机关要加大公众对于刑事和解的监督工作,一旦,民众发现在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民众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举报,有效进行社会监督。此外,对于建议刑事和解司法评估机制,要设立合理的指标,综合考量司法效率、司法效果、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等因素,建立刑事和解评估机制有利于社会监督刑事和解制度的运行与完善,同时也可以作为促使司法机关认真贯彻制度原则,提高司法效率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