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悉心饲养的家禽,
竟在深夜频频被偷。
究竟是有贪吃的“黄鼠狼”,
还是有人起了歪主意?
(通讯员 吴维桃)近日,黔西警方经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二人,破获多起家禽被盗案,追回被盗鸡、鸭、鹅等家禽共计50余只。
11月4日、7日,黔西市公安局重新派出所相继接到两名群众报警,称自己饲养的鸡、鸭、鹅等家禽被盗。
重新派出所民警对两起盗窃案件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案发地点均是无人看管的鸡棚,位置较偏,离被盗群众家较远,无视频监控覆盖。经询问受害群众,案发时间都是在凌晨。
案值虽不高,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极坏。为尽快将窃贼抓获归案,黔西市公安局抽调刑侦大队、重新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专案民警结合案件特征分析,判断很可能是同一伙人流窜作案,遂将两起盗窃案件并案侦查。
“看,应该就是这个人,摩托车上的袋子装的应该就是偷的鸡。”专案民警开展走访调查,调取重新镇主要道路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终于有了重大发现,一骑乘摩托车身背红色背包的男子进入侦查视线。11月7日凌晨0时18分许,该嫌疑男子骑乘摩托车从案发地点位置进入重新镇主干道。
(图片一 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林某某)
专案民警循线追踪,通过对嫌疑人作案时间、活动轨迹进一步排查,发现了嫌疑男子的另一同伙,并发现二名嫌疑人对附近道路比较熟悉,有一定反侦查意识,选择的都是监控未覆盖的区域。经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和重新镇毗邻的金沙县安洛乡、曾有犯罪史的马某某、林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后,11月10日,专案民警在金沙县公安局安洛派出所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林某某抓获,并搜查出还未及时出手销赃的被盗鸡、鸭、鹅等家禽共计50余只。
( 群众认领被盗的家禽)
到案后,马某某和林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百般抵赖。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二人最终交代了近期流窜黔西市重新镇、金沙县安洛乡等地,多次盗窃家禽销赃牟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追回的家禽已发还受害群众,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