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科左中旗公安局警务支援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短视频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该警务支援大队非常重视,立即对该网络视频进行核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系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网民王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利用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科左中旗公安局连夜将王某某传唤到案,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为此,科左中旗公安局依法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不是“法律盲区”,更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文明从事网络活动,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共同营造网络安全。科左中旗公安局已建立起集“联防+宣防+打击”于一体的治理网络谣言坚固屏障,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