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白鸽)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争执不休,承办法官先后组织5次调解,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
2023年10月,谢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向左侧超越前方车辆过程中,与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殷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殷某受伤。经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殷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殷某将谢某诉至铁东法院请求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复盘整个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分析双方利弊得失,被告虽认可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但质疑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最终因双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承办法官后续又组织3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互不相让。
为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再次进行调解,调解刚开始双方剑拔弩张,互相指责。承办法官积极疏导双方情绪,一方面从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纠纷类案入手,列举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另一方面,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制定了合理赔偿方案,指导双方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和协商。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理性对待纷争,均同意赔偿方案,承办法官现场为双方下发民事调解书。
高质量的调解既是群众的期待,也是法官的追求,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实质解纷”化解群众矛盾,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走深走实,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