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晓彤)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解开双方的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2年1月,原告张某到被告某公司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某公司于2023年2月开始拖欠张某工资直至2024年1月张某离职。张某起诉某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补偿金,并确认自2022年1月起至2024年1月止的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得知张某于2019年就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相识,后来王某成立公司,张某一直在其公司工作,2022年王某家中出现变故,因资金短缺发不出工资一度不想经营公司,张某同意延发工资,甚至还要借钱给王某,最后在张某的鼓励下王某才将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二人情谊深厚。王某表示承认拖欠张某工资,但未曾想到情谊深厚的朋友竟然将自己告到法院,感到十分寒心。
深入了解双方需求后,承办法官并未按照劳动争议案件惯常的处理途径进行判决,而是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首要目的,从要回拖欠工资和解开心结入手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之间的争议不再停留在劳动关系的认定,而是针对张某的最终诉求进行沟通调解,最后某公司同意在十日内给付张某工资12000元。至此,不但争议顺利化解,劳动者权益到保障,两位昔日好友也重归于好。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理念,积极化解矛盾,努力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