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四项利企举措”,以法治管住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政执法“护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坚持“对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就是最大的支持”,严格执行《云南省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出台《昭通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全市42家市直执法单位、11县(市、区)均未出现违规开展涉企督查检查考核情况。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坚持行政执法单位“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紧盯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法治督察、案卷评查、实地调研、投诉办理等形式,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进行源头纠治。2023年,对11个县(市区)和公安等12家市直执法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在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交运等10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案卷评查,案卷合格率呈逐年上升态势、达95%。同时,建立部门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明确专人和机构,及时高效办理企业投诉。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减免责清单”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健全完善执法评估纠错机制。同时,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目前,全市生态环境、住建、交运、农业农村、文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司法行政等领域已完成执法事项清单及权力运行图的编制和公示工作;已梳理制定完成《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自由裁量权基准”。
强化法律服务“惠企”。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联系点)1566个,配备安装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566台,配合省司法厅做好云南法网“12348”和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建设,认真做好“12348”热线平台接听回复,打造点、线、面全覆盖24小时全时空法律服务圈,线上线下及时就近为企业及群众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2024年以来,12348热线接听2778通、群众满意率99.80%,网络平台访问量12104人次,出具智能咨询意见书396份。常态化做好企业“法治体检”。从全市73家律师事务所1003名律师中选取100名律师,组建律师服务团队,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将法律服务关口前移,深入园区、企业进行“把脉问诊”,为企业剖析经营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并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活动,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体检”36次,为企业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300余册,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20余场次。同时,聚焦城市发展历史遗留问题,为“问题楼盘”处置化解、解除城市管道燃气项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依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162个,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提供创业培训、用工对接、政策申领等咨询服务。引导563名律师入驻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合同文书模板及代拟、委托律师参与非诉讼类活动、查询等服务功能。加强涉农案件法律援助力度,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简化优化流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0件余、同比增长9.73%。
推进多元解纷“稳企”。严格行政复议。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运用,做到“实时在线办理”;全面实行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做到“快速受理”;优化资源配置,压缩办案期限,做到“快速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全部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聚焦重大疑难复杂涉企案件,以咨询讨论会、听证会等方式,让市场主体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行政复议,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同比增长306%,召开听证会41件次,审结64件、办结率同比上升23.11%,案件办结时长同比下降7日;办结案件诉讼发生率同比下降81.01%。抓实诉前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不收费的优势,完善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在仲裁、行政复议工作中建立调解优先工作机制,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涉及经营主体纠纷388件,同比增长65.11%;与人民法院共同开展诉前调解50余次,调解和解结案20余件、同比增长20%。发挥仲裁优势。充分发挥仲裁解决争议灵活、高效、成本低的优势,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严格落实结案文书五级核阅、仲裁员信息披露和回避等制度,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建立协同办案机制,统一裁量标准,严格办案纪律,让群众在每一件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仲裁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办理仲裁案件52件,涉及标的金额2.65亿元。
深化政务改革“便企”。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快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全市共清理证明事项262项,保留170项、取消92项;发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3批次97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公证和司法鉴定“减事项、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和急证通道,统一接待、审查、出证,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与企业建立长期定点公证服务合作关系,提供上门服务,减少企业往来成本;对经常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的企业提供备案制,减少反复提交材料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今年以来,办理公证事项1472件,办理司法鉴定事项3573件。全面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围绕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工作和承载能力,出台《昭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执法职责权限,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基层服务事项“就近办、一次办”。目前,已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职权46项。(云南省昭通市司法局 毛定杰 王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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