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林湄娇、方秋豪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明理析法、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庭外和解,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据了解,2022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张某某聘请原告杨某为其自建房内外墙装修施工,双方经结算张某仍拖欠金额为2600元。时至近日,因未能就尚余款项的支付事宜协商一致,杨某于2023年9月诉至秀屿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发现本案虽然标的数额小,但双方对装修工程的质量有争议,如果处置不当,有可能引发衍生案件。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借助相同类型的案例,一方面告知张某某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杨某告知装修质量存在问题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终于答应“面对面”坐下来进行商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在调解室中,张某现场支付和解尾款,当日杨某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至此,该案顺利调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案件标的额大与小,无论案件疑难还是简单,作为人民法官应当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秉承“事心双解,案结事了”服务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