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姚蕊 )12月6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国家管网集团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因两次非法占用土地,被罚款合计9.4万元。
2013年3月起,国家管网集团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及建设许可,擅自在临高县波莲镇美榔村美台互通加油站的北侧建设海南液化天然气项目。今年9月30日,国家管网集团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被罚款4.72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72平方米土地。
此外,2013年3月起,国家管网集团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未取得任何用地审批手续及建设许可,擅自在临高县博厚镇美伴村东北面建设海南液化天然气(LNG)站线项目。今年9月30日,国家管网集团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被罚款4.68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68平方米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