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养老诈骗案在乐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都区检察院检察长谢美玲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徐德林担任审判长。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及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开展现场观摩和听庭评议。
2017年6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医务人员向被害人张某某电话推销保健品,谎称其公司研发的保健品有特殊疗效能治愈张某某的顽疾,后以帮张某某申请大病补贴需要支付手续费为由,多次诱骗被害人张某某向其转款共32.48万元,并将全部违法所得用于个人消费。被害人张某某发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乐都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被告人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2万元。
在当日的庭审中,谢美玲对被告人王某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考验期内继续犯罪,骗取被害人张某某32.48万元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合议庭休庭评议后,谢美玲受邀列席审判委员会,在会上就案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建议,审委会采纳公诉机关意见建议当庭宣判,对被告人王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责令退赔全部赃款。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海东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东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质量建设年”为引领,持续推进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打造一支本领过硬、能打硬仗的检察队伍。同时,以此案观摩庭审评议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专项行动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掀起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强大攻势,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努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