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检察队伍依法忠诚履职。
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抓好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多次邀请州委和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利用主题党日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英烈纪念馆等活动,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落地生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树立了先进典型董华被评为延边好人。
提升能力素质,促进队伍发展
把能力素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开展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两提升·一促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专题实践活动,推动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扎实开展岗位练兵,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将岗位练兵与业务工作、教育培训紧密融合,岗位练兵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学以致用,把民法典切实贯彻“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通过办案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促进全体检察人员学到家、用到位。近3年来我院干警获办案能手3人,省院个人三等功1人,省院个人二等功1人,州院个人三等功3人,州院嘉奖4人,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和实务能手单项奖1人,省院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份,省院公益诉讼优秀案例1件。
培育检察文化,提高发展动力
用“崇法、致公、团结、担当”珲检精神凝魂聚力,以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的“精气神”。坚持党建+文化、法治+文化、队建+文化、宣传+文化、环境+文化,开展爱国主义传统教育、法治宣讲、典型引路以及足球比赛、排球、乒乓球比赛等丰富多采、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在全院上下营造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向全体干警发出制止餐桌浪费倡议,引导干警 “厉行节约、从我做起”,营造拒绝浪费的文化氛围。2018年我院获得“全国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