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赖奕波 袁海长)“养老金年年有涨头,退休后月月有盼头,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实惠!”说起年年上调的养老金,青海省西宁市国企退休职工赵美霞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
2012年退休后,赵美霞每年的退休工资都有增长。刚退休时,每个月的养老金是1900余元,现在涨到了3700余元。如今,赵美霞和老伴的养老金加起来有7000余元。“生活宽裕了,我们老两口每年都会出去旅游一趟,想去的地方都去过了。”赵美霞的幸福融在笑容里,而暖到心坎里的社会保障服务,也让她真正感受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家事”更是“国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部署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36万个、床位812.6万张。养老床位总数比2012年底的416.5万张翻了近1番。
2012年至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59亿元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健全。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综合补贴分别惠及3069.5万、447.9万、78.9万、70.2万老年人。全国1419.9万名老年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371.7万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十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更趋优化。服务保障对象从特困老年人逐步拓展到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等;服务保障内容从单一的特困供养逐步拓展到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和关爱服务等内容;服务保障方式从政府直接创办养老机构转变为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
今年60多岁的董振海,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红缨社区,早年因车祸致残,没工作没收入。2016年底,董振海被纳入社区“嵌入式”以床养老服务保障范围。养老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提供2小时家政服务,每周提供1次2小时的理疗服务、4小时的康复护理服务。天气好的时候,养老服务人员还会推着董振海去花园转转。
有人帮忙做家务,陪说话,还提供理疗、护理服务,董振海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提升。“很多我没有想到的生活细节,党和政府都替我想到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提供基础法律依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100多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1个省(区、市)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一系列政策举措密集出台,托起了老年群体的幸福晚年。
实施精细化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颐养。今年以来,北京、内蒙古、山西、陕西、江苏、浙江等地陆续修订完善养老服务保障相关政策、意见,充实拓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细化明晰养老服务保障标准,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按需享有更加暖心、贴心的养老服务。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迈上新征程,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亿万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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