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的出现让人类的消费模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足不出户购物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生活方式。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商平台也呈现多元化趋势,内容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不断涌现,电子商务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从中枢到末梢。
电子商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挑战,如何维护平台的健康生态是我们要面临的首要问题,如何从法律角度保护平台上的相关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图书盗版交易隐蔽性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近年来政府持续加大对盗版图书的惩治力度,但图书盗版现象却从未断绝。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2021年度工作数据,仅在“护苗”专项行动中,全国收缴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就达380余万件。
对于消费者来说,盗版图书存在内容错漏、品质堪忧等问题,但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书籍无法当即验货,且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盗版书籍逐渐变得真假难辨。对于出版社来说,图书盗版扰乱了市场秩序,挤占了图书市场和出版社利润空间。对于作者来说,图书盗版行为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甚至可能会涉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和创作动力。消费者失去对实体书的信任、出版商失去市场利润、创作者丧失创作动力,图书盗版对图书市场多方主体的损害终将危及整个图书出版行业。
相比于传统的图书盗版,电商平台的图书盗版具有交易隐蔽性强,销售范围广、数量多,真假混卖、证据难以确定等问题。如在2019年,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北京两家公司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图书,侵犯其著作权的情况。在该案中,被告人相互勾结,形成了“北京接单、河北印刷、淮安(北京通州)发货”侵权链条。2020年该案宣判,被告人等共判罚金729万,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打击电商平台上的盗版图书更加困难。对著作权人和出版社而言,电商平台的盗版书商以个体形式大量出现,交易隐蔽性强,维权成本较高,回报却又相对较小,而且即使查封了一家店,另一家店又会出现,陷入点对点打盗的“地鼠怪圈”。对于平台来说,当商家们大规模入驻时,平台很难做到逐一排查,对于侵权盗版的检测也因专业素养不足和电商平台无法接触产品实体等原因而难以展开。
建立保护规则和通知-删除机制,电商平台主动探索图书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关于电商平台图书版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民法典》和《电子商务法》中,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操作性规定。《民法典》第1194条至第1197条关于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的一般性规定,不是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用户和电子商务平台的,但是其确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判断的主观要件以及通知-删除机制与《电子商务法》没有本质区别。
《电子商务法》从多方面设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公布于众,通过平台与平台用户之间的服务协议或平台使用协议等内嵌到平台服务合同的内容中,成为约束平台与平台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条款内容。在平台自治方面,抖音电商上线了官方知识产权保护平台IPPRO,为各版权方开通了线上维权的专属通道。根据抖音电商《2021知识产权保护报告》,抖音电商官方维权平台IPPRO实现了从资质备案到投诉管理的一站式全流程覆盖,为权利人发起投诉提供便利。
第二、平台建立通知-删除机制。《电子商务法》设计了一个通知—删除流程,即权利人发出通知(第42条1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收到通知后采取必要措施、转送通知(第42条2款)—被通知的被控侵权人提交不侵权的声明(第43条1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收到不侵权声明向权利主张人发出反通知、告知其投诉或起诉(43条2款)—反通知15日后权利主张人未投诉或起诉的,终止措施(43条2款)。在这种机制下,抖音电商全年受理侵权投诉超1万次,删除侵权链接超4.8万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据《电子商务法》第42条的规定向平台发出的合格的书面通知一般包括: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能够实现准确定位的被诉侵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通知真实性的书面保证等。
与此同时,15天等待期的规定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人们担心这可能会增加真正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成本,并进而增加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负担。为充分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民法典》第1196条第2款对15天的等待期进行了软化处理,该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民法典》将“等待期”的长度改为弹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软化了15日期间所造成的僵局,相对来讲更为合理,也给了平台灵活处理具体情形的更大的自治空间。
关于必要措施,电商平台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其认为应该选择的合理而必要的措施,通常情况下,应当根据权利的性质、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技术条件,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服务类型,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采取的必要措施应当遵循合理审慎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下架措施。平台内经营者多次、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电商平台经营者有权采取终止交易和服务的措施。
当然,除了法定义务外,平台可以采取其他自治措施。例如,针对不同的投诉主体,平台可以根据以往的交易大数据和投诉大数据呈现出来的结果进行分层分类。据此,电商平台可以设置白名单、黑名单,将诚信的投诉人列入白名单,对其提出的权利保护请求可以放松审查,甚至可以为其设置绿色通道,加快其投诉的处理。相反,对于数据反映出来的恶意投诉人,要做重点提示,加强对其通知的审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进行重复性恶意投诉。
电商平台图书版权保护呼唤多元共治
电商平台图书版权保护,仅仅依靠平台治理是无法实现健康的平台生态的,只有通过多主体共治、线上与线下共治才能达成治理目标。多元共治是现代公共管理3.0善治理论的应有之义、符合互联网治理的内在要求,也因应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监管的现实之需。
从管理部门来看,政府一方面要开展重点打击行动,引导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要及时出台电商图书版权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对平台进行依法监管。近年来,政府各相关部门不断持续加大盗版打击力度,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从2005年开始已经连续多年开展“剑网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也连续多年加大查处包括侵权盗版书籍在内的各类非法出版物的力度,表明了严厉打击的态度。
用户与平台商家是解决图书盗版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目前针对图书盗版行为的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但有市场就有买卖,事后惩罚不能代替事前教育。用户拒绝盗版图书,平台商家珍惜自己的经营信誉,问题才能根绝。抖音电商利用短视频平台优势,发起业界首个短视频系列栏目《防伪dou知道》,提升商家、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著作权人和出版社等权利人也应当积极维权。有能力的出版社可以设置“反盗专员”,也可以与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合作,及时发现、共同打击盗版行为。
通常平台上公开的只是产品的销售信息,若不与商家进行联系并下单购买,且经过物流发运,是接触不到产品的,因此电商平台事实上并不具有介入实体审查的能力。不过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商平台对产品信息、权利人投诉、消费者评价等方面却具有相当的掌握能力,可以尝试建立标记与报告系统和信用溯洄机制,与政府以及行业组织等建立信息共享的“异常信息汇总平台”;通过对用户、平台商家的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获得其反馈的隐藏图书盗版线索。当然,平台不仅要不断改进技术,遏制盗版流通,还要与政府管理部门和权利人紧密合作,对盗版流通进行精准打击。
抖音电商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相关的工作。首先是积极探索与权利人的合作。目前,抖音电商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发起反盗版倡议,得到70余家出版社和文化机构响应。其次,除接受投诉、迅速做出反应外,抖音电商还主动打击违法商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盗版。2021年,平台发现多家店铺在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遂向警方举报。警方调查后冻结涉案资金1100余万元,查扣盗版图书十余万册。
从多元共治的角度来看,平台、政府、权利人、平台上的经营者和平台用户以及行业组织等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形成合力,打击盗版侵权,维护健康绿色的平台图书市场生态环境,实现多方共赢。(杜颖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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