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纪法双施双守。从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再到制定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追逃追赃等方面制度规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浙江省纪委监委修订完善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和留置措施操作指南等制度;重庆市纪委监委在已有体制机制基础上,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并计划对职务犯罪疑难复杂问题联合开展调研,确保实际工作顺畅高效,实现办案模式由“中途换车”变为“直通车”……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框架,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有力保障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释放更多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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