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通许法院:排忧解难暖民心 锦旗虽小情谊深
  • 七夕文创节,我在千年木莲王树下等你来----武汉锦心设计文创团队走进利川市毛坝镇新华村木莲王府掠影
  • 湖南: 常德市交通系统举办出租车驾驶员创文专题培训班
  • 湖南桃源县召开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大会
  • 湖南: 鼎城法院开展“为党旗添光彩 为创建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 湖南省公安厅举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 调研指导珲春检察工作
  • 【县区政务——河洛明珠 大美巩义】巩义小关镇:乡村振兴增添美丽产业新“引擎”
  • 湖南常德市第一医院第8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王欣艺赴长沙捐献造血干细胞
  • 【百日行动】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法治中国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联系电话:010-57187769
www.fzzgw.com.cn

   高层动态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军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规定》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7-10 09:12:32 | 147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规定》,2020年3月24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着眼适应时代发展、服务部队建设、强化制度约束,按照坚持从严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规范、坚持压实责任的原则,对军队社团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完善,更具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

新修订的《规定》共7章49条,修订内容主要是规范军队各类人员参加社团的基本条件,强调军队在职人员参加社团应与本人业务工作有直接联系;调整军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社团、兼任社团负责人数量;规范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参加社团的年龄界限,以及军队人员在社团党组织兼任职务问题;完善军队单位参加社团和社团活动相关规定,细化军队单位参加社团应具备的条件、可参加的数量,规范军队单位参加社团活动、承办社团活动、与社团联合组织活动有关问题;完善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人民团体、免于登记社团的办理办法;完善军队主管的社团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各级落实社团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对违反规定人员和单位的问责处理办法,推动形成组织按《规定》审批、个人按《规定》执行、工作按《规定》运转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李新胜]

   基层风采

   人物访谈

【编辑:张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