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韦昌惠 通讯员 吴梦婷)针对近期各级疫情防控督查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反馈及媒体报道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和处方药销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重点是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四类”(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是否停止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是否履行测体温、督促顾客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经营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对药店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销售处方药,是否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等进行了暗访或随机抽查。
检查中发现1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均给予警告处罚,其中6家要求暂停营业7天进行整改。4家零售药店因违规销售处方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加强巡查监管并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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