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二肖的关系并非这么简单。
据肖某云供述,他曾经多次借款给肖某银,前后共计五万元,经费包涵了肖某银在太和买房所需的1万元、女儿上学所需的1万,以及肖某银情妇买车所需的3万元。肖某银也承认,自己并未还钱。在肖某银需要进行工作上的调动时,他也会找到“有钱人”肖某云,由肖某云出钱,拉拢公安局的领导梁某卿组局吃饭。
收取好处后,肖某银也会礼尚往来。当肖某云情妇对其提出分手时,肖某银利用其公安的职务便利,采取技侦手段帮助肖某云找到情妇老家,肖某云带人抵达后将该女子父母所开的小吃店打砸了。
除肖某银外,肖某云还供述称,李金奎在检察院反贪局办了公安局副局长梁某卿的儿女亲家,“梁某卿借此机会故意搞李金奎。”当时的办案民警的笔录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当时侦查工作的端倪。笔录中,办案民警称梁某卿是本案实际负责人,直到阜阳市公安局介入并成立专案组后,负责人虽改为阜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杨华杰,但梁某卿仍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第14督导组入驻期间,梁某卿曾被短暂地采取强制措施。
疑似真凶落网后,异地办理此案的滁州警方还曾公开征集肖某云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12日上午,澎湃新闻致电办案人员询问肖某云涉嫌故意伤害案进展,滁州市公安局民警表示,该案仍在侦办中,欢迎群众提供更多线索,但因为肖某云本人身体原因,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太和县原县长肖军涉嫌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腐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已于5月13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新华社消息,被查时,肖军已从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副厅级)的位置上退下四年。该报道称,其保护伞问题正是发生在担任太和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
在李金泉申诉代理人张柄尧看来,本案不是一起过失性冤案,而是司法构陷,“对于现实司法实践中容易造成冤案的各种因素,在本案中一一都有体现,是一起百科全书式的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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