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不力是"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上述"小产权房"的风险隐患,长治市政府相关部门也有认识。国土局认为:"‘小产权房’不要买,业主利益容易受到损害。"住建局指出:"没有手续的开发商,就意味着得不到及时监管。如果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出现跑路,导致烂尾工程;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就可能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成为豆腐渣工程。"房产服务中心表示:"一是损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损害群众的利益,三是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滋生腐败问题。"
各部门对于"小产权房"的风险和隐患认识如此一致,长治市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规范房地产的开发建设,近些年来长治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展"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其中都涉及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内容。据多个部门反映,"杜绝增量、消化存量"是当前清理"小产权房"的一个重要原则。
那么,长治市的"小产权房"问题为何依然屡禁不止?
近年来,城市周边的土地上长出这么多"小产权房",长治市国土部门发现了吗?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面对记者提问,国土局局长李勇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他表示:"主要是先前经济发展需求过快过急,项目急着上马导致的。"
长治市规划局副局长郭敏说:"这是历史积累起来的,从前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长治市住建局局长范连星认为,一是开发商、村委会的违法违规成本低;二是这些房产项目没有依规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相对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各部门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各家都有自己的管理机制、信息系统,但是缺乏共享,部门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长治市房产服务中心主任程琦,以前担任过县纪委书记,接触过一些村干部违规用地的案件。他分析,代表村集体管理经营土地的村委会应该负主体责任,他们至少没有履好职尽好责;其次,不论什么建设,都是在土地上搞的,作为国家明确规定的土地监管部门,国土部门也没有尽到应有职责;第三,其他相关部门,如规划、房管等,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日常工作中发现相关问题了,也有向组织汇报的责任。
长治市规划局局长张俊杰提及当地去年筹建的城市综合执法局,他介绍,"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我们会事中事后监管。但是对于那些没来办手续、没有取得许可的项目,监管不再归我们了,应该由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此外,记者在长治市郊区、城区多处楼盘走访,发现这里不仅有"小产权房",还有不少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也是手续不全。在新城市花园、鹿港国际、梅园商贸、御景·孔雀城等多个小区的售楼处,销售人员对"五证"不全问题毫不避讳。御景·孔雀城、梅苑商贸等小区的销售人员还说:"未批先建、先售,在长治都是这样搞的!"
长治市如何化解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治相关乱象,维护群众整体利益?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后
不折不扣保证政策落实
"小产权房"屡禁不止,未批先建先售等问题,不但违反了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健康发展,让中央相关的政策精神在当地走了样、落了空。
如今在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上级决策部署,总是找理由搪塞、想办法变通。面对利益,有的只盯"小算盘",看不到全国一盘棋;面对职责,有的只求眼前无过,不求长远有功;面对"难啃的硬骨头",有的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今天报道的"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问题。
改革发展的阻力,往往是"难啃的硬骨头";化解防范风险,往往要处理一些久拖不决的棘手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更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尤其需要"舍我其谁"的担当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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