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自费把固体废物退运回外国
山东青岛: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环境保护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白树文)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走私废物案中,成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被告人在起诉前主动自费将243.69吨废物运回了韩国。
2018年9月,青岛海关缉私局组织开展打击废物走私专项行动。大港海关缉私分局在初查中发现,青岛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经查实,该局提请检察机关对公司负责人小元批准逮捕。到案后,小元如实供述了将废粉末涂料伪报为粉末涂料走私进口,并在江苏扬州销售的犯罪事实。该局又联系汕头海关缉私局将小元供述的10个集装箱内243.69吨废粉末涂料依法扣押,并对此前小元销售到扬州尚未处理的废粉末涂料查扣。随后,该案移送青岛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事实弄清楚了,可是检察官心中并没有一丝轻松。10个集装箱仍堆在码头上,长期存放不但有高昂的保管费用,还有潜在的危害环境风险,而对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吨又需要数千元,这一切都要由国家来“买单”。
为调动小元退运废物的积极性,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提审时,承办检察官多次介绍了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的办案理念,阐明国家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司法政策,鼓励小元通过主动退运争取从轻减轻处理。承办检察官和海关办案人员积极沟通,按照规定取样留样作为证据,剩余的部分及时办理退运。经过劝导,小元表示愿意自费退运废物。为了让小元在审查起诉环节顺利实现退运,检察机关又与海关缉私分局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小元花了70万元将货物退回了韩国。
经综合考虑,办案检察官提出判处被告单位罚金80万元;判处被告人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的量刑建议。在律师的见证下,小元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日前,青岛市中级法院采纳青岛市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小元减轻处罚,以走私废物罪判处小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光介绍,“之前一些案件,被告人认为反正要被判刑,退回运费那么高,不如把钱留着交罚金。在此案中,我们成功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个‘催化剂’,既提高了犯罪嫌疑人退运的积极性,又避免了‘洋垃圾’长期堆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