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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动态

最高检发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处理涉疫典型案例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7-08 10:36:51 | 130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收到来信后,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将有关情况详细录入企业复工复产信访诉求台账。3月3日,该院对案件开展程序性审查,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化解方案。同时,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红桥区公安分局,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3月6日,该院派员赴红桥区公安分局,与案件承办人商讨妥善处理方案,建议公安机关对已冻结的姜某某财产作进一步甄别,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采取更适当的强制措施。同日,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姜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案件协调处置情况,并要求其提供被扣押财产来源合法性的相关证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证明等。3月8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姜某某提供的相关材料。

经审查姜某某提供的证据材料,3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出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对王某某涉嫌诈骗案变更冻结财产金额为9万余元,其余资金全部解冻。当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姜某某反馈办理结果,并邮寄书面答复函。姜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并感谢。

案例七:江苏省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淮安裕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该县工业园区台资企业淮安裕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来电,反映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导致承接的德国等境外多家公司订单无法正常投入生产,面临违约风险。为降低风险、减少损失,企业亟需复工复产,但复工复产所需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紧缺。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后,表示检察机关将尽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该院立即开展工作,一方面向盱眙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和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通报了该企业希望尽快复工复产的诉求,商请予以支持;另一方面,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该企业合同履行风险进行评估,帮助企业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并指导其与德国公司协商修改合同内容,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交货期限。2月20日下午,德国公司通过邮件回复,表示同意修改合同内容。次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复工后,该企业立即调试机器,恢复生产。同时,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也在采购防疫物资方面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案例八:湖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线索

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向该院驻湖北省汉阳监狱检察室通报相关情况。

2020年2月25日,湖北省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湖北省汉阳监狱二监区狱警张某的咨询来电:“罪犯陈某服刑期限已满,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要求其继续留在监狱有利于疫情防控,但对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拿不准,希望检察机关释疑解惑。”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详细记录了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报告,研究答复内容和处理措施。随后,将研究结论电话回复狱警张某,告知其要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司法部关于监狱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和部署,落实严防输出的要求,稳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同时,该院向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报告此次来电及处理情况,并向该院驻湖北省汉阳监狱检察室进行通报。驻汉阳监狱检察室表示,将严格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规定,贯彻执行上级要求,监督监狱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汉阳监狱落实全面排查筛查检测工作。目前汉阳监狱已对2020年4月30日前拟释放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严格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安置工作,扎紧出入关口,筑牢防控屏障,并对1月23日以来已释放人员进行了逐人回访,摸清了已释放人员身体状况。目前,所排查人员身体状况均无异常。

案例九: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问题线索

2020年3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检察官接到律师张某反应情况的来电。

2020年3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律师张某的电话,反映自己是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赵某涉嫌盗窃口罩一案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未阅卷,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就将该案起诉至法院,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来电后,详细记录了相关情况。当日,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即将此线索交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要求立即开展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立刻整改。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人员随即向公诉案件承办人了解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书。经查,因赵某涉嫌盗窃一案为涉疫案件,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必须快审快结,且在检察机关已向赵某及其近亲属告知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其近亲属未及时将已为赵某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告知检察机关,在律师张某尚未向检察机关提出阅卷申请时,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由此导致张某在检察环节未能阅卷。

为保障律师张某的诉讼权利,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与北湖区人民法院沟通,法院同意张某随时到法院查阅相关案卷。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就此与张某进行了沟通反馈。张某对郴州市检察机关疫情期间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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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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