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5日电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8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案件7起,造谣传谣犯罪案件1起。
杨某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2020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妻子因家庭琐事从和林格尔县家中离家出走。次日下午,杨某某为寻找妻子,冒充自己是和林格尔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编造其妻子系从武汉市归来,且有发烧,现在人已离家出走,可能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的某个村里,通知保合少镇予以协查。保合少镇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发了协查通知,多人转发,引起恐慌。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盛乐派出所民警当晚通知各微信群进行辟谣及时制止信息的扩散。2月2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次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李某涉嫌妨害公务案。2020年2月4日8时许,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小区门口,犯罪嫌疑人李某乘坐出租车进小区遭到拒绝,进门登记时与呼市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驻该小区协助防疫执勤的协管员高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情绪激动,挥拳殴打了高某某面部,导致高某某受伤。2020年2月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立案侦查,2月9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云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2020年2月6日15时,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镇讨速号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在讨速号村疫情防控点执勤时,因拒绝一名外村人员进入讨速号村寻找本村村民云某某,被犯罪嫌疑人云某某持刀追逐砍伤左胳膊和背部。当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次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王某某、刘某涉嫌妨害公务案。2020年2月11日17时许,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村村口疫情防控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其母亲刘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辱骂并殴打现场执行防控检查的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已对王某某、刘某以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并将王某某刑事拘留,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董某涉嫌寻衅滋事案。2020年2月11日21时许,家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小区的犯罪嫌疑人董某在外出购买香烟时没有佩戴口罩,小区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带上口罩,做好防护,董某不听劝阻并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之后董某返回家中。后董某认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行为具有挑衅性质,于是再次未佩戴口罩并携带家用菜刀返回楼下,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管理,董某将工作人员撞倒在地后返回家中。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立案侦查并将董某刑事拘留,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周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2020年2月12日3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用刀将疫情期间和林格尔县宣传部和税务局位于新民街的宣传展板和条幅故意损毁。2020年2月12日18时许,周某某到新民街南上厕所时,在新民街南城建巷口处,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登记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对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攻击,在防疫工作人员的躲闪和逃跑下未造成人员伤亡。2020年2月13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周某某刑事拘留。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于某涉嫌妨害公务案。2020年2月12日15时许,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下新营村村口疫情防控点,犯罪嫌疑人于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辱骂并殴打现场执行防控检查的执勤民警。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侦查并将于某刑事拘留,次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胡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2020年2月12日16时30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送其女友返回玉泉区某小区家中,小区北门防疫人员劝其离开,胡某某因不满防控人员的管理,同防控人员发生争执,打伤工作人员。2020年2月12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立案侦查并将胡某某刑事拘留,次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乐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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