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求,检察机关不能对监督程序层层设障、左推右挡,搞作秀表演,把人民监督员当花瓶,“凡是存在类似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涉事检察官和所在检察院领导同志的责任。”
他提到,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有没有被重视,有没有被认真对待?监督意见如何具体答复反馈?要有一套严肃的程序设计,必须形成对检察官的刚性约束力,“要把采纳情况作为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程序不作研究、采纳、报告、反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公开听证程序规范拟明年“成文”
在座谈会现场,有不少人民监督员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听证的程序,让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参与到听证案件的监督中。”福建日报社新闻评论部评论员包骞前不久刚参与了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在福建省组织开展的一起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有感而发提出了建议。
据统计,今年9月至11月,最高检案管办分别配合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和第十检察厅协调各省级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7场案件公开听证会。
针对公开听证程序的问题,张军透露,目前正在摸索过程中,争取在明年上半年拿出相应的文件听取大家意见。他提到,要经常使用听证程序,“对一些社会关注案件的批捕、不批捕,有重大影响案件不起诉等也可以开展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公开检察活动的过程中增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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