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夏连琪西宁报道 青海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发布《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此前由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会上,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决定》制定的目的、意义、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宣传贯彻的思路措施等作了发布。
《决定》共18条,明确了禁止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注重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良好氛围。《决定》的出台填补了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空白。
接下来,青海将做好《决定》的广泛宣传,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保护和管理,加快制定禁止猎捕、杀害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相关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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