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产业集聚区法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张竹青正在进行庭中调解。“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因被告缺席未到庭,无法质证,无法当庭调解,择日宣判,现在闭庭。”
12月16日下午,梁园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该院产业集聚区法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张竹青端坐在审判台中央,表情庄重、威严,声音洪亮、干脆,随着她敲下法槌的那一刻,一起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纠纷案庭审结束。
“这是一起系列案件,被告相同,涉及多个原告,每个原告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都是血汗钱,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存大计,属于重点关注的涉民生案件。因此,我们按照涉民生案件‘快立、快执、快结’的原则,尽快帮助老百姓把血汗钱追回。”休庭期间,张竹青告诉记者,当天下午要开庭审理的4起案件,都是代收货款引发的系列纠纷案件。
谁能想到,在审判台上沉稳干练的张竹青,在生活中竟然与大多数女同志一样,有着柔弱的一面:受到当事人的威胁时,她也曾彷徨过;夫妻两地分居,没有时间打理家务、照顾孩子时,她也曾犹豫过;面对案件巨大压力时,她也曾流泪过……但是,一旦面对当事人,面对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她忘记了一切,心中只有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敬仰、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因为,这位柔弱的女法官已经“淬炼成钢”。
审判台上的“铁包公
张竹青,人如其名,干事风风火火,判案雷厉风行,是院里有名的巾帼法官和铿锵玫瑰,也是审判台上的“铁包公”。
今年35岁的张竹青毕业于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考入梁园区人民法院。未见其人,已闻其名。这句话放在张竹青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同事眼中的她,爱岗敬业有朝气,热情干练有活力,负责担当有作为。
张竹青从事法院工作近10年来,始终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亲民为民的司法理念,用责任、担当诠释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审判业务数据显示,她所审理的案件无错案、无抗诉、无申诉、无上访、无超审限、无不合格案件。
不管在哪里办案、办哪一种类型的案件,张竹青都用近乎苛刻的标准要求自己,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可能性。
2018年2月,张竹青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这是一起被告反诉案件,案情复杂,涉及金额大,仅鉴定本诉原告的损失,时间就长达一年之久,且双方各有理由,争执不休。
“要作出一个公正判决,必须经过实地调查,查出事情真相。”为使案件能够妥善解决,她多次跑到鉴定中心及现场了解详情,但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所发生的争议已无法查清事实,为了更好地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只能驳回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因争议较大,进入审委会讨论时,张竹青又分别从法理、情理上进行分析,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审判台下的“调解花”
除了铁面无私的一面外,张竹青也有女性特有的温柔、细心,在调撤案件中以情动人,更胜一筹。
她将庭前调解作为必经程序,认为:“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谁都不想打官司,到法院来就是为了解决纠纷,你不给他解决纠纷,你的工作还干啥?不能为了自己的调解率上升,就让当事人多跑一趟,能当即解决的,就不能拖。”她还说,判决体现的是法律的威严,只需输入法条,即可依法作出判决,而调解则体现法官的智慧,目的是案结、事了、人和。
每受理一起案件,张竹青总是以女人特有的细腻,从化解矛盾入手,找准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及时做好调处工作:“能在我这里把纠纷化解,当事人开心、高兴,这才是法官的价值所在,把案件化解在基层,比啥都重要。”
调解不仅需要技巧,还需要法官具有人格魅力、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公信力。
12月16日,梁园区人民法院按原定计划准备直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张竹青担任主审法官。
此案原告李某在梁园区某镇经营建筑用砂石料生意,被告尹某长期在原告处购买砂石料,前期双方合作愉快,隔一段时间就结一次账。但自去年10月后,被告就再没有支付过货款,后经多次催要也没能结清货款。经清算,被告共欠原告货款2.1万元。
庭审前,张竹青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对尹某释法明理,讲明做人要以诚信为本。在她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庭签订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
疑难案件的“终结者”
今年4月29日,梁园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方案》,拉开了法庭调整工作的序幕。
在这次人民法庭职能调整中,产业集聚区法庭被定位为审理土地、票据、合同等纠纷案件专业审判法庭。工作中,张竹青遇到了很多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但她大胆探索、攻坚克难,以不服输的拼劲、不怕难的闯劲和朝气蓬勃的工作姿态,审结了一批又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成为一些疑难案件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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