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贵安新区管委会原党组成员,贵安新区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高永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永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破坏贵安新区公安局政治生态,政治信仰缺失,信谣传谣,对抗组织审查,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扫黑除恶工作行动少落实差,包装材料应付上级检查,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职务提拔提供帮助,违规自设职位任用公务员,违规安排近姻亲任职;违反廉洁纪律,与多名女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放贷并获利;违反群众纪律,耍特权、抖威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规向相关施工企业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高永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永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永昌简历
高永昌,男,回族,1961年7月生,安徽省来安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1.09-1985.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5.07-1994.07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侦察员;
1994.07-1995.07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级侦察员;
1995.07-1997.11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97.11-2000.10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科科长;
2000.10-2005.07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2005.07-2008.06贵州省公安厅反恐处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8.06-2013.03贵州省公安厅反恐处处长兼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2013.03-2014.12贵州贵安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12-2019.06 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兼),贵安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