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12月5日消息,据天门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天门市委批准,天门市纪委监委对天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红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曾红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向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故意包庇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主犯,使其不受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曾红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天门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天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红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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