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女子黄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出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57万元。3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诈骗案的一审判决书,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判决书显示,从2020年1月25日开始,黄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等防疫用品的消息。
自1月29日起,何某多次向黄某购买口罩并陆续预付货款。黄某收款后,其上家柯某明确告知没有口罩可供出售,并将货款全部退还给黄某。但黄某隐瞒没有口罩货源的事实,通过编造快递单号、谎称延迟发货等方式继续收取何某的货款。
公诉机关指控,截至2月12日,黄某共收取何某货款共计2425187元,这些货款系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卡等方式支付。案发前,黄某将部分款项用于网络赌博、偿还债务。之后何某多次催货未果,要求退款,黄某陆续退款共计2268767元,尚余156420元未退还。
此外,2020年2月11日至14日期间,吴某看到黄某发布的出售防疫物资信息后,向黄某购买口罩,黄某又以同样方式收取吴某383271元,并在吴某多次催货未果,要求退款后,陆续退款共计174411元。尚余208860元未退还。
2020年2月17日至20日,朱某联系黄某购买口罩、额温枪。黄某多次收取朱某货款共计205626元,用于网络赌博、偿还债务等。案发后,黄某退还朱某636元,尚余204990元未退还。
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7027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黄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出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实施诈骗,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黄岩区人民法院据此以诈骗罪于2020年3月20日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