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全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指引》,规定在防控期间,遇到人民群众矛盾纠纷需要解决,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
高院办公室、审管办、立案、信息技术等部门联合编发了《网上立案和网上调解简易操作手册》,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布,为当事人诉讼畅通了渠道。
信息技术部门提前制定工作预案。2月3日至5日,立案、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区法院网上立案和网上调解大演练”,确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当事人顺利参与诉讼活动。
据统计,今年2月3日至2月25日短短20多天,全区法院实现网上立案877件、网上开庭328件。当时正是疫情紧张时期。
“内蒙古自治区地广人稀,东西狭长,点多面广,人口居住分散,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更需要借助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自治区高院的目标就是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辅助,推动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杨宗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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