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11月5日电(刘玺东 吴威 徐巧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也呈现出多发易发、日趋复杂的特征,不仅加剧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压力,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对提高法官办案效率,节约群众诉讼成本意义重大。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已调解成功938起案件,成效显著。
鼎城区法院近期调解的一起案件就采取了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方式,顺利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纠纷。此案中,业主龙某无正当理由拖欠四年物业费,累计7890元,物业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认为龙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公司的正常运行,特起诉至法院。鼎城区法院立案庭经初步审查,认为案件标的小,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可以调解的空间很大。随后将该案移交该院特邀的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高某和吉某,收到案件后,两位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初,双方谈得并不融洽,调解员耐心劝解,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解释专业的法言法语,为当事人阐明利害,从情理出发,化解双方当事人内心矛盾;从法理出发,理清案件事实法律关系。经过陪审员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如下:龙某将所欠物业公司7890元物业费通过微信一次性转账付清。
据悉,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机制是鼎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政策号召的创新举措,鼎城区人民法院现已选任18位人民陪审员,轮流在该院音视频调解室值班,对案情简单,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未当场履行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三十日内向我院申请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此举成效显著,较诉讼调解更快捷、简易,节省了答辩、举证的期限,极大缩短了解决纠纷的时间,是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提升诉源治理实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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