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10月29日讯(何建军 胡海鹏)10月28日下午,在蒸水河南岸铜钱渡大桥水域附近,湖南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干警联合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业渔政大队、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将价值2000元的鱼苗进行人工放流,帮助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修复。
图为工作人员放鱼归江,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2020年8月,被告人唐某某在常年禁渔区湘江衡阳段利用电捕鱼设备非法捕鱼,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缴获其渔获物4条及电捕鱼工具等。2021年7月21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唐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判令被告人唐某某在蒸水河流域进行人工放流价值2000元的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0月28日,被告人唐某某购买了2000元的鱼苗。随后,蒸湘区人民法院干警联合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业渔政大队、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放鱼归江,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此次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行动,既依法惩处了非法捕捞行为,也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促进人民群众提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共建生态文明。
[责任编辑:宋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