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朝阳法院执行局制定《关于做好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案件执行工作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昨天,朝阳法院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介绍了相关情况。
朝阳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晓东介绍,《执行工作规定》共20条,对申请执行人为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助力该类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对被执行人为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案件,规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审慎采取失信、限高措施,慎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灵活变通查封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一定的履行宽限期,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工作;同时明确,不得查封、冻结、扣押防疫物资、资金,已经查封的医疗用房、厂房和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应当允许继续使用。对案外人为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主体的案件,合理、合法保护案外人的权益,充分考虑他人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需求,充分保障案外人的司法救济。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