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月25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12.5”狮卧山森林火灾案一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9年12月5日,梧州市狮卧山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大面积山林烧毁。火情发生后,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前往火灾现场查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对证据补充和强化提出意见。12月19日,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蓝某某。
经初步查明:2019年12月5日凌晨3时至7时许,犯罪嫌疑人蓝某某于其经营的位于本市石人冲317号的豆腐作坊内,使用炉灶点火烧柴做豆腐,其间使用鼓风机对柴火助燃,炉灶内有烟道延伸至作坊后背山体(狮卧山)的直立烟囱。现有证据证实蓝某未尽安全防火义务,点火使用炉灶,火星通过炉灶烟道通往后山,过失引发火灾的事实。经鉴定,本案过火有林面积为19.63公顷(294.45亩)。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