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覃易琼 9月17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庆担任审判长,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假释案件,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履行职务,发表出庭意见。
据悉,这是实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制度以来,海口市法检“两长”首次共同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案件。
该案罪犯郭某贵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罪犯符某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海口监狱结合罪犯郭某贵、符某汉在服刑期间的积极表现,于2019年7月29日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对罪犯符某汉、郭某贵的提请假释建议书。经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罪犯符某汉、郭某贵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且实际服刑期限已经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有适格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罪犯表示不再犯罪,符合假释条件,可以假释,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建议、意见理由成立,应予支持。最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后,对罪犯符某汉、郭某贵进行当庭宣判,裁定予以假释。
此次庭审活动由李庆代院长在海口中院科技法庭主持,李思阳检察长在海口市检察院远程庭审中心出庭履行职务、发表出庭意见,监狱工作人员、罪犯在监狱法庭出庭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远程视频系统画面和语音传输实时清晰,整个庭审用时不到一个小时,有序完成了法官询问、提请假释建议书宣读、各方陈述及当庭宣判等庭审程序,节省了法官往返监狱的时间,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为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案效率,海口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以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为支撑,打造了减刑假释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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