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为进一步增强中学生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明晰行为边界、远离违法犯罪风险,切实筑牢校园安全法治防线,近日,洛川法院法官吴朋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石头中学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聚焦中学生常见治安违法典型问题,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内容详实、生动实用的普法教育课。
宣讲现场,吴朋法官紧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要义,紧密结合中学生身心发育特点、日常校园生活及成长实际,摒弃生硬法条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的真实鲜活案例,重点解读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等与青少年日常息息相关的违法行为。他坚持以案释法、以法析理,细致剖析冲动违纪、轻微违法引发的连锁危害与不良后果,清晰界定校园违纪行为与治安违法行为的界限,明确告知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耐心引导同学们遇事保持冷静、主动理性沟通,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类不良习气与违法行为,牢牢守住法律底线。
针对部分青少年存在的认知误区,吴朋法官特别强调,年龄绝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还会面临行政拘留等处罚,当场破除了少数学生“小事无所谓、未成年不担责”的错误观念,切实让法治意识入脑入心。
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青少年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内容,有效提升了广大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自我约束与自我保护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深根植于校园,浸润学子心田。
下一步,洛川法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精准化、针对性校园普法活动,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及各学校的协作联动,凝聚家校社法治保护合力,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和谐、法治有序的校园环境筑牢坚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