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2026年1月10日,洛川县公安局槐柏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成功查处了一起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雷某某,查获烟花爆竹19箱。
经查,雷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从邻市非法购进烟花爆竹,用私家车运回家中存放,随后通过电话、熟人介绍、赶集等方式向周边售卖,其储存点紧邻居民区,一旦发生意外,将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雷某某已被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依法没收剩余烟花爆竹、非法获利及涉案工具,相关处置工作已全部完成。
公安机关提醒,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均需取得对应许可,严禁无证从事相关活动。警方将持续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