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冬季守护”、“净网2025”专项行动中精准出击,成功打掉一个以许某某为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其中包括为犯罪提供便利的电信公司营业网点负责人刘某某,彻底斩断一条从非法办卡到账号贩卖的涉诈黑灰产业链条。
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伙同另外两人组建犯罪团伙,以少量金钱为诱饵,拉拢大量熟人提供身份证件,用于实名认证办理电话卡。这些“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被团伙成员用于注册小红书、抖音、钉钉、QQ等多个平台的社交账号,随后批量出售给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组织,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传播违法信息的“工具账号”,严重危害公民财产安全和网络空间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电信公司营业网点负责人刘某某为完成业绩指标、谋取非法利益,竟沦为该犯罪团伙的“帮凶”。他违反电信业务办理规范,主动前往许某某工作室为多人违规办理电话卡,既未向办卡人告知电话卡禁止出租出借的法律规定,还擅自代签《不参与电信诈骗承诺书》《不出租出借手机卡承诺书》,办卡后直接将电话卡交付许某某工作室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共犯。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中犯罪团伙利用熟人信任获取身份信息,再通过行业“内鬼”突破监管防线,形成完整的“办卡-注册-售卖”犯罪链条,涉案电话卡及注册账号数量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的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均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目前,许某某、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成武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案的侦破,既是公安机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精准打击,也对电信行业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警方提醒,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明确,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行为将受到金融、电信网络和信用惩戒 。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图小利出借、出租个人身份证件、电话卡、社交账号,电信行业从业人员更应严守法律底线和行业规范,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刘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