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某送来的一面印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字样的锦旗,表达对执行干警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郭某某与贠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经淳化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由贠某向郭某某返还3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郭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首次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在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暂时终结执行程序。案件终本期间,执行法官并未将该案束之高阁,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走访调查其财产线索,并同被执行人本人进行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案件义务,一件历时五年的积案圆满执结。
当事人送来的锦旗不仅是对淳化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全体执行干警的激励和鞭策。淳化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