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2025年5月,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让我们共同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共建安全、平等的职场环境。
近年来,职场性骚扰问题引发广泛关注。有些同事以“玩笑”为名发送不当言语或图片;有些上级以“工作便利”为由提出肢体接触或单独邀约;有些企业甚至对投诉敷衍了事,导致受害者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职场性骚扰隐蔽性强、举证难,但一味地沉默忍让只会让侵害变本加厉。比如杭州李女士案,李女士因长期遭受直属领导的言语骚扰和肢体接触,向公司投诉无果后起诉,最终判决李女士胜诉,此案成为职场性骚扰维权标杆,彰显法律对受害者权益的强有力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检察官提醒,遭遇职场骚扰时,首先要清晰表达拒绝态度,避免模糊回应产生误会。其次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必要时公证固定证据。最后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权,向用人单位投诉、向工会或妇联求助,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