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2024年度全市法院办公室工作和信息化应用推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淳化法院综合办公室干警王珂被评为“全市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王珂,男,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2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淳化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一级科员,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信息化及网络管理、财务、出纳等相关工作。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严于律己,业务知识扎实,工作作风端正,对于自己要求严格,对于同事热心帮助,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是一名有担当、有理想、有作为的新时代优秀政法干警。
参加工作以来,王珂始终坚守在综合办公室工作一线,用心用情用功干好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司法事业的忠诚与热爱,即使在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复杂的工作环境时,他也从未有过丝毫懈怠,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他的辛勤付出和出色表现,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信息化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司法服务的重要途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繁琐且需要极大的耐心,作为该院网络管理员、王珂或整日穿梭于办公室、会议室、法庭、机房......停不下脚步,或紧盯电脑屏幕,快速敲击键盘,处理系统故障,他立足本职岗位,用信息化技术服务法院干警、服务当事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干好财务工作,既需要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又需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更需要精湛娴熟的业务技能。作为一名财务人员,王珂同志始终以各项财务制度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客观、严谨、细致,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对待每一项财务、每一笔业务、每一个账目,经手资金从未出现差错。
此次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王珂同志个人的激励,也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淳化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学习王珂同志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法院工作中,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