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药酒下肚,自认为喝的是养生,酒后驾车不算酒驾?药酒究竟算不算酒?药酒入喉的那一刻,法律红线早已悄然触碰,这场“养生”与交规的碰撞,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近日,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纳雍县百兴镇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一男子驾驶一辆普通电动二轮摩托车缓缓向执勤点驶来,执勤警员立即将该车拦停接受检查。
在询问中,执勤警员发现驾驶员万某某身上散发出一阵阵酒味,便问其是不是喝了酒,可驾驶员却矢口否认,见状执勤警员便使用酒精检测棒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已饮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万某某酒精含量为21mg/100ml 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经民警询问得知,当天万某某在吃饭时喝了一点自己泡的药酒,他认为药酒不算酒,在吃完饭后,便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从纳雍县百兴镇百兴街上往纳雍县曙光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纳雍县百兴镇以那丫口路段时,被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

目前,驾驶人万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纳雍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纳雍交警提示,药酒也是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树牢喝酒不开车的底线思维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