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陵前人民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法庭专职调解员牟峰以专业素养与为民情怀,一日内高效调解三起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赢得群众一致好评。
高效调解 一日化解三起纠纷
案件一:民间借贷纠纷“速调促履行”
原告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起诉被告张某要求归还借款5万元。调解中,牟峰了解到张某因生意受挫短期无力偿还,但诚信态度良好。他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一方面安抚李某焦虑情绪,另一方面引导张某列出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约定半年内分三期还清欠款,矛盾当场化解。
案件二:离婚纠纷“温情唤初心”
王某与赵女士因家庭琐事矛盾激化诉至法庭。牟峰敏锐察觉双方感情基础仍在,遂以“亲情调解法”为切入点,引导二人回忆共同生活点滴,并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出折中方案。经过3小时耐心疏导,夫妻双方重拾信任,主动撤回离婚诉讼。
案件三:邻里纠纷“实地解心结” 村民孙某与邻居因宅基地边界争议多次发生冲突。牟峰联合村干部实地勘验,对照历史资料厘清权属,并引用“六尺巷”典故倡导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签订调解协议,长达半年的争执圆满解决。
情法交融 用心用情促和解
咸阳市三原法院在调解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三心工作法”:
1.耐心倾听: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空间,找准矛盾症结;
2.细心分析:结合法理、情理、事理提出针对性方案;
3.公心裁决:严守法律底线,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合理。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法律传递温度,用诚意消弭隔阂。”法庭调解员牟峰如是说。
司法为民 传递法治温度
陵前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今年以来已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278件,调解成功率达92%,平均调解周期缩短至3天。庭长表示:“我们将继续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日三调的高效实践,是三原法院深化诉源治理的生动缩影。通过“小调解”推动“大和谐”,咸阳市三原法院正以司法之力绘就基层治理“枫”景,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