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兵 董培勤)他是一位“全能型”检察先锋。从业十六年来,历经案管、公诉、民行多个工作岗位,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案管业务能手”、江苏省首届公益诉讼竞赛“优秀办案能手”,入选淮安市检察业务专家,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他就是淮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欢。
一直以来,任欢身上都有一种“干一行、爱一行”的钻劲。进入检察院之初,他被安排在刚成立不久的案管科工作。许多检察新人都很向往在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任欢却说:“安排我在哪里,我都会认真干,争取干好。”
为了做好案件质量网上巡查工作,他认真细致地填录每天的案件流程监控巡查日志,保持着“啄木鸟”式的敏锐清醒,吃掉每一只可能导致执法不公、不严、不规范的“虫子”。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磨砺,他很快掌握了案件受理、数据统计、风险研判、律师接待等案管所有业务。
2014年初,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任欢负责系统维护。为了尽快从“小白”转化为“老师”,他每天早出晚归、耗费大量时间摸索学习,反复模拟、调试,保证了系统的顺畅运行。
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被评为淮安市“优秀统计员”,参与制定全省检察统计工作标准、编写全省涉案财物监管相关教程,在省、市业务竞赛中屡获佳绩,所在案管部门获集体三等功2次。
任欢常说:“办理刑事案件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和正义,而公平和正义就是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他办理了蒋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案件400余件。
在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中,他发现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随即建议抗诉,得到了上级院的支持。在办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由于现场人数多、环境杂乱、口供不一致,他调取案发地十余处监控视频,通宵达旦逐帧核对案发经过,最终确定犯罪事实,成功追诉2名罪犯。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他对案件定性存疑,随即展开现场细致复查,并成功指引公安收集犯罪工具,通过各方证据的印证,从而将故意伤害案件改变定性认定为故意杀人,还原了案件真相。
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足迹,获得“淮安市优秀青年检察干警”“淮安市刑事案件最佳汇报人”“全市公诉案件审查与汇报优秀奖”等荣誉,多篇风险研判、经验材料获得上级院肯定。
“要以‘如我在访’的态度办理涉民生的每一起案件,重点是要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争议和矛盾。”这是任欢一直遵循的办案原则。他总能在情理法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用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100余件,其中7件案件被评为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任欢曾经手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被告人刘某某,因为停车琐事和张某某发生纠纷,继而产生身体冲突,刘某某将张某某打成轻伤,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双方均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任欢本可以很快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但是他在审查时注意到,刘某某患有咽喉癌需要定时复查,其妻子也患有癌症急需去上海进行第二次手术,儿子是聋哑人,生活无法自理,这个家实在是离不开他。于是,为了妥善解决纠纷,积极促成和解,任欢一次次打电话沟通、一次次安排面对面的调解。
促成和解的过程费心费力又费神,很难做到平衡双方的要求,后来,任欢听被害人说其父亲也患有癌症,可能时日无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找到了被害人的父亲,没想到这是一位很开明的老人,老人帮助他一起说服了被害人,被害人终于作出了让步,同意息诉和解。最后,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刘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谅解等情形,依法对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十六年如一日的坚守,任欢以一身“检察蓝”和一颗赤诚心,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使命担当,往后余生,他也仍将以奉献守护期盼,以韶华筑梦未来,努力为群众纾难解困,为淮安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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