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3月13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法院召开发改案件评析定性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魏江华主持,党组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审管办人员参会。
会议对我院被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进行了评析定性。审委会委员及分管院领导对这些案件逐一进行深入剖析,同时结合二审改判理由,从实体和程序双重维度提出整改意见,对发回重审案件理出下一步办理要点,对类案裁判标准进行统一。例如,针对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对交还义务时间节点的认定;对存在多期租赁情形,双方均存在过错且有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对责任比例的承担;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分包转包等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反思,会议通过案例研讨明确裁判规则,为后续审判实务提供指引。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是“生命线”,案件被发改说明案件质量、司法能力有差距。提高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职能的本质要求,是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全体办案人员要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规则等规范裁判行为;要本着一次性解决纠纷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利用好“法答网”、“案例库”进行问题和类案检索;要加强对上诉案件审理细节的报告分析。
党组书记、院长魏江华强调:发改案件评析具有“显微镜”功能,目的是从细微之处发现案件症结所在,理出裁判思路偏差和审理疏漏,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工作,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完善评查结果应用,将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瑕疵形成整改清单,督促承办部门整改落实,使发改案件评查取得实效,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