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2月27日上午,陕西省安康市恒口法庭利用家事法庭的“圆桌”高效调解两起家事纠纷。
第一起为离婚案件。原告谢某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理由是双方常年分居,达十年之久,微信、电话均已拉黑,形同陌路。本院向被告王某送达诉状副本后,被告对离婚并无异议,但双方在孩子的抚养及探望方面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原告认为自己在探望孩子方面受到阻碍,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抚养费自己不应承担,被告则认为原告多年来对孩子不管不问。针对双方存在的问题,承办人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在家事法庭进行调解,通过倾听双方诉求,疏解当事人情绪,耐心解释法律规定,悉心分析法与情的关系,最终原告自愿补偿孩子前几年的抚养费25000元并当庭支付,并承诺离婚之后的抚养费按时支付,被告也表示可以摒弃前嫌,双方重新加回微信,重新架起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桥梁。
另一起为抚养费纠纷,原告诉被告要求支付近两年的抚养费,原告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抚养费予以认可,但表示近年因自己正值哺乳期没有能力支付,希望给自己一些时间。原告父亲起初并不同意,通过法官耐心引导和倾听,原来双方矛盾的症结不在于经济问题,而是孩子近期生病且心理方面出现了问题,父亲的焦躁、关心、愤恨、难过相互交织,难以言表,甚至自身也陷入了消极情绪。了解背后的原因后,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解纷的关键在于解心结。于是,法官双管齐下,一方面鼓励孩子父亲要坚强面对困境,才有希望帮助孩子走出心理阴霾;另一方面劝导孩子母亲多陪伴孩子,竭尽全力支付孩子抚养费。最终,原告父亲的消极情绪有所缓解,同意给孩子母亲一些缓冲的时间,为了孩子的未来共同努力。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围绕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守护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恒口法庭打造“圆桌式”家事法庭以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在调解家事纠纷时营造对抗性低的、相对轻松的交流环境,倾情处理每一件家事案件,设身处地考虑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近年来,恒口法庭通过“家式”处理家事纠纷500余起,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注重亲情关系的修复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维护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下一步,恒口法庭将进一步探索家事纠纷多元解纷路径,在家事纠纷前端化解方面下功夫,变事后化解为事前预防,为家庭和谐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