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深化改革为路径,通过压紧压实责任、凝集磅礴力量、搭建工作平台、丰富活动载体,以法治保障乡村善治的“四大举措”,不断开创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压紧压实责任,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责任分工,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并每年制定相关工作要点,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持续深入;健全和完善法治乡村建设考评体系,将其作为法治建设总体考评体系的重要一环,一体纳入依法治区、平安建设、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司法所实绩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并强化平时考评、动态考评、实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切实增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效。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结合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管理的需要,加大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智慧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投入,更好地保障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二、培育法治队伍,凝集磅礴力量 。抓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管理和使用,抓好“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社会实践;全区现有“法律明白人”1.5万余名,其中,骨干“法律明白人”4200余名,积极带动社会群众投身到社会治理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发展一支农村法律顾问,做好村级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确保“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开展好司法部提出的行政村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让村民享受“近在咫尺”的法律服务。建强村级人民调解员,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严把人员入口关,把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热心调解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两代表一委员”、“五老”、社会专业人士、退役军人和新乡贤等选聘为村级人民调解员,加强专业化培训,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从整体上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建好乡村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以“法律明白人”、“农村大嫂”为主体,形成村网格信息员、村民小组长、村调委会、“法律明白人”、“农村大嫂”等志愿者队伍组成的预警网络,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了,发现得早”;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贴近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优势,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搭建法治平台,夯实工作基础。搭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平台,推行一乡一法治文化广场、一行政村一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并建立“月安排、季观摩、年考核”机制,“法”“景”融合打造了一批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农村法治文化广场、“法律明白人”广场(公园)、法治主题长廊、法治文化宣传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同时依托和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农村法治文化广场、农村文化礼堂等宣传教育前沿阵地,搭建一个“百姓学法”平台,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宣讲、学法心得交流、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成功实施区司法局办公大楼搬迁工作,新办公楼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行政复议中心的面积,补齐了之前业务用房面积不足、功能室数量不够的短板,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更充足的空间、更优越的环境;推进司法所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改善了业务用房,提升了装备水平,规范了外观标识,满足了司法所履行各项职能的需求,提高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识别度和服务质效;依托村级党群服务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获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和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捷、综合、可选、有效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成立全省首个中童商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司法行政+商会”共同管理、“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形式,“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搭建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365”调解室,创新构建了“三主”联合抓推动、六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五项机制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质效的矛盾纠纷自下而上分级过滤排查调处的“365”模式,进一步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把各村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在萌芽、化解在当地,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利用移动端平台宣传、服务及办理涉法事务,引导村民利用“小律在线”二维码、江西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普法”“法治江西”微信公众号等获得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实现乡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同时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治理”建设,支持乡镇添置“互联网无人律师事务所”提供智慧法律公共服务,帮助洪湖乡自主开发“成长树”乡村治理信息平台、潢溪镇建立“村村享”平台、锦江镇建立“智慧锦江”平台,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工作质效。开展主题普法宣传,通过摆设展板、发放宣传单、举办法治文艺汇演、律师现场答疑释惑、“红旗余江”宣讲团宣讲、与其他单位联合推出节目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日、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依托村网格信息员、村民小组长、村调委会、法律明白人、“余江大嫂”等志愿者队伍组成的预警网络,及时发现和打捞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并注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地的群众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了,发现得早”。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系列创建活动,推出“贵龙工作室”“老易调解室”“熊凌调解室”等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积极培育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个人调解工作品牌;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培养先进典型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活动,不断健全完善政治安全、特殊人群防控、行业监管、矛盾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发挥群防群治机制效能,发动群众参与乡村治安巡逻、情报收集、交通劝导、线索举报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平安创建、乡村组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平安有我”的生动局面。开展机关党组织与村(居)党支部法治建设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每个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为结对村办2件法治建设方面的实事好事,搭建“共学法律、共建班子、共带队伍、共兴产业、共惠民生、共树新风”新平台。(吴云 余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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