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干事担当”履行监督的责任
审核检查事项,提升检查质效。强化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从备案系统信息库中抽取重点执法部门备案的行政检查事项信息,对备案信息是否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一致进行检查校验,区分年度计划、临时计划和联合检查计划,杜绝无计划审批的行政检查行为,避免执法部门交叉检查、重复检查。目前共审核29个部门上报计划252项,其中年度计划251项,临时计划1项(占比0.04%);批复同意238项占比94.4%,不同意14项占比5.6%;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57项占比62.3%,部门内计划95项,占比37.7%;变更审批39项占比15.5%,变更审批未通过6项占变更审批总数的15.4%,终止审批9项占比3.6%。
提升执法能力,完成轮训任务。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定,6月底前完成了市直36家执法部门1506名执法人员60学时的轮训任务。同时对99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自身能力和素质,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各执法部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市管干部一并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裁量基准。规范执法机关有效实施罚款,取消住建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调整工信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梳理四平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部,政府规章2部,编制《四平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职责分工表》,明确了涉及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相关执法部门,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四平市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权裁量规则》。
通过有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四平市司法局 高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