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静)
2024年7月12日16时许,金沙县居民将二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不辞辛苦为民请命、为老百姓挽回损失”字样的锦旗送到金沙县公安,感谢公安民警帮其挽回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金沙县公安局接重庆市公安局协查,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在办理一起伪劣汽车案件中发现,有一批伪劣试验报废车,流入贵州省金沙县,该批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危及不特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请涉及地公安机关会同当地交管、车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核查工作。
接该线索后,金沙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线索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批车辆均由金沙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售出,但是由于该销售公司已经未经营,导致很多线索无法核查,办案民警立即对购买车辆的人员和当时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走访,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发现,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戚某某和王某在重庆陶某生处以1295000元和423000元的价格,购进八辆某品牌的实验报废车及四辆某品牌电混合实验报废车辆。并对该批车辆进行修复后,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非法获利2373129元。
在掌握该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戚某某及王某进行传唤,并对两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同时民警多次辗转重庆、上海等地对该批车辆进行鉴定,聘请专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鉴定,确认涉案车辆系非正规渠道车辆,系在报废车辆基础上,通过盗用并伪造车辆信息等手段进行了非法改装,是没有质量保障的车辆 ,其质量品质远不能达到合格产品技术要求。
目前,为群众挽回损失680000余元,已发还受害人。戚某某、王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商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面锦旗,一份担当,一份赞誉,这是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金沙公安将会再接再厉,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全力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